法律问答

你好,我现在是在这样一个家庭,我妈妈是在我6个月的的时候离家出走,后来我爸爸娶了现在的妈妈生了个弟弟,弟弟已经上大学,我现在已经结婚生子,孩子也2岁,但还没结婚的时候现在的妈妈多次赶我不让我在家住,快结婚时就在外为我租了一套房子,为我交了半年的房租,结婚时顾及面子还是把新房安在他们现在所住的四居室,住了半个月我们就搬在她为我们租的房子里,半年后,后面我们就搬离那房子,重新找的便宜房子,后一直是自己交的房租,再没管过,像这种情况,如果渋及到家产我们该怎么做,中途有跟妈妈提起回去住,但是都不肯,我该如何保障我的合法权利,就是现在的这套房子有我的一份吗?从小基本上都是爷爷奶奶在农村带大的,父母在城市也很少管!麻烦律师告诉我该怎么做?我亲生母亲现在在河北,从出生到现在2012年见过1面,现在的房子是父亲与现在这位配偶的,如果弟弟结婚后他可以继续住在这房子里吗?因为当初我准备结婚时就为我在外租好了房子?这房子如果以后和弟弟继承份额是对等的吗?有什么不一样吗?

2019-01-14 00:48: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22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此外,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房子又登记在出资方名下,房屋产权归出资方所有。而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未登记一方可以主张要回用于还贷的共同财产。
  •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 配偶首先占有50%,这部分不是遗产,另外50%才是遗产,如果没有遗嘱,按照继承法规定走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中,没有明确规定其继承的先后次序,但第九条同时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这意味着同等情况下,继承人的权利是相等的。

    而第十三条规定的“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实际区别了同一顺序继承人因继承遗产份额的不等而形成的遗产继承顺序
  •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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