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反补贴税和反倾销税可以同时征收

反倾销反补贴
2021-05-29 08:06: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国对原产于他国的进口产品征收反倾销税,一般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受调查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值;

      
    (2)生产“同似产品”的、进口国某一国内产业受到法定的损害;

      
    (3)低价出口与进口国国内产业之损害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除了上述3个条件以外,有的法域(如欧共体)的反倾销法还规定了第4个要件,即附加关税之征收符合该法域之整体利益或公共利益
  • 你好,反补贴指一国反补贴调查机关实施与执行反补贴法规的行为与过程。其中的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者任何公共机构向本国的生产者或者出口经营者提供的资金或财政上优惠措施,包括现金补贴或者其他政策优惠待遇,使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比未享受补贴的同类产品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
  • 您好,征收反倾销税的条件如下:
    (1)须有补贴的事实,即出口成员国对进口产品直接或间接地给予补贴的事实。
    (2)须有损害的结果,即对进口国国内相关产业造成损害或损害威胁,或严重阻碍进口国某相关产业的建立;
    (3)须有因果关系,即补贴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存在。
    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成员国才能实施征收反补贴税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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