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程序

2021-05-29 09:17: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14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如果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达不成补偿协议,由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直接作出补偿决定,并强制拆迁,不会通过民事诉讼要求拆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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