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因嫖娼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罚款的行政处罚,而嫌疑人没有钱或者不交罚款,公安机关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
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