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问题是:
??1.判决书上只写了被告两人有连带的赔偿责任而没有写被告两人的监护人有连带责任。这是不是就意味着如果被告人没有经济基础就没有办法进行赔偿?家长也没有义务进行赔偿?
??2.按照执行法官对我说的:“这个案子弄的我不知道怎么下手,被告人如果放出来早就跑的无影无踪了,怎么执行?”他的意思如果被告没有财产赔偿最终就不了了之了???
??3.执行法官建议我撤销执行申请、先不执行这个案子,这个有没有徇私舞弊的成分在里面呢?
??4.试想下两个人一个是未成年一个刚刚成年那里来的财产呢?家长的财产不能算作是他们共同的财产来执行吗?
??5.我被害人在人民医院还欠有医疗费8000元,医院总是打电话催。而被告人不履行民事赔偿欠医院的钱怎么办呢?
??6.民事赔偿法院执行不了的话,那中国的法律上还有没有尊严,我们被害人害有没有生存的权益呢?法院的判决都可以不执行那么在中国还需要法律吗?
???谢您耐心的回答我的问题、忠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