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个体工商户,自己和爱人经营一个小超市,在网上申领注册了营业执照,现在一年过去了,不知道怎么年审,据说可以在网上年审,所以想问下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网上怎么年审?

公司税务
2018-07-21 20:37: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个体工商户是没有注册资金这个说法的。注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需要注册资金。
    注册资金也不是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时候需要等级的事项。
    民法通则对个体户有明确的定义。个体户属自然人,而且,“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虽然在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填写《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时,有一个“资金数额”的项目,但是这个资金数额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
  • 没有注册资金是不可能的,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外,都必须有注册资金。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第五条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  第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并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第七条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事项应当包括:企业名称、企业住所、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经营范围。  第九条 投资人申请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二)投资人身份证明;  
    (三)企业住所证明;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第十条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  
    (三)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四)经营范围。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个人财产出资或者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在设立申请书中予以明确。  第十一条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15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核准的,发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第十二条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
  • 年审营业执照需要的资料:
    1、年检报告书(工商局领取);
    2、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3、营业执照副本(公司、分公司提交正副本);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企业法人应当提交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6、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企业法人印章; 已进入清算的企业只提交第一款所列材料;
    7、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其大经营单位申报年检,除提交年检报告书外,还应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经营单位应当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原机构印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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