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实行全包征地方式的,按征地费总额的以下比例收费:
1、一次性
征用耕地在
66.67公顷(1000亩)以上(含
66.67公顷)、其它土地
133.34公顷(2000亩)以上的(含
133.34公顷),征地管理费按不超过3%收取;
2、征用耕地
66.67公顷以下、其它土地
133.34公顷以下的,征地管理费按不超过4%收取。
(二)实行半包方式的,按征地费总额的以下比例收费:
1、一次性征用耕地在
66.67公顷以上(含
66.67公顷)、其它土地
133.34公顷以上的(含
133.34公顷),征地管理费按不超过2%收取;
2、征用耕地在
66.67公顷以下、其它土地
133.34公顷以下的,征地管理费按不超过
2.5%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