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吊销后应当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财产清算,清算后依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和承担
民事责任。清算组发现有剥离公司资产行为的,应申请法院追回公司资产,法院通知剥离出的公司限期偿还等价债务,否则强制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能够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