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做为外地人的我们几个感到非常的无助和着急,希望各位大状能帮我划策,真是不胜感激!2013年至今(已经约4年)就职于一家民营的大型农业集团企业工作。2013年入职集团公司总部,合同共签订了3年。3年未满时由于集团公司为了给财务上成本做的更好看,就把我与部门几个同事,编制转到集团一家上市公司的本部(上市本部工作地方与集团工作地方是相同的)说简单一点就是工作内容、岗位、工作上下级关系都没有变更,只是工资由原集团公司改为上市公司发放。调过去后又与上市公司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3年,可能是本部门近期业绩不理想,公司为压缩成本(感觉有点变相裁员或逼人走),借近期全国很多分子公司大力新建项目人员不够,就想把我们本部的人员派去省外公司,但是由于我们个人原因和家庭原因无法前往(因为都是家庭上有老,下有刚出年未百日的孩子,根本无法外派外地工作,现在常常因工作原因出差每月都有10天左右,家里都无法兼顾,老人和妻子都有意见),而且当初入职时工作地点也谈的是在本市才加入公司的,现在公司有些强硬要我们把编制直接转到各省分公司,而且工作地点、岗位、内容都发生了变化)。我要问一下如果我们不服从公司安排,公司下一步会不是就说我们不服从安排到岗,按旷工直接开除我们,或是这种情况公司是否算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该补偿或赔偿我们。(因为公司当时签订合同时一直都把2份合同都收走没有给过我们员工,所以没有细看。昨天找个下理由要了一份合同细看了一下:其中有一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的总部或其关联他子公司所在地。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根据管理需要直接安排乙方到甲方总部或其关联分子公司所在地工作”,请问是不是这条对我们非常不利。

还有就是,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如果我们不去,可否视为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我们可以如果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怎么样的补偿或赔偿。

另外,做为上市公司,又是本市的龙头企业,(1)他们在员工保险上没有按法定要求给我们交纳5险而只交纳了2险(养老、医疗);(2)而且当然我们是被从其他企业挖过来的,本应该没有试用,但公司就是规定必须3个月试用,在此3个月间公司也未给我们交纳任何社会保险;(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也没有给我们合法休假,比如,陪产男士应该有15天,公司只给3天;(4)公司与员工约定每月25日发放上月工资,但每次都逾期发放1周左右。以上四点可否算是公司违反劳动法,做为员工可否主动提前解决劳动,要求得到相应的补偿金或是要求2倍以上的赔偿金。

企业法律顾问
2019-01-14 12:10: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出现下列情况的单位可以不补偿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除此以外,其他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都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如果用人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违法的话,用人单位则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违法的话,则无需支付任何赔偿金或者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一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做满一年按2个月的标准支付赔偿金。
  •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
    (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
    ①使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
    ③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劳动者本人:
    ①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企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此协议的。
    (3)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裁员的形式解除企业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这样的条件:
    ①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员;
    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
    但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二.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件
    (1)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用人单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的,要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依照法律规定,假如需要提供的证据是由用人单位保存的,劳动者提出该项证据,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法院应采信对劳动者有利的证据。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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