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看中一个二手房,但是没有房产证,只有购房合同,该怎样进行交易?

2019-01-14 15:08: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对于房产增值部分的补偿,可以根据房屋购置资金的来源及其在全部房价款中所占的比例来考量其分割原则。
      
    (1)一方婚前购房时交纳的首付款以及其个人偿还的贷款部分,该部分系不动产的自然增值,并非投资收益,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对应的房产增值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所有权人不仅应当补偿另一方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还应该补偿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
  • 如果你已经签了定金协议,而且定金比例不少于总房款的20%
    你就不用担心了,如果原业主违约,你也不要搬,他告你是不会赢的!
    法律支持弱势的一方
    至于房产证,这个就得问开发商了,没有什么其他渠道查询
    或者你问开发商是否可以自己:自行办理房产证,有的开发商可以
  • 第一你需要查看房屋销售的手续是否五证齐全,二查询该楼盘是否是受限交易如为经济适用房。三如果房屋销售的五证齐全,也不是经济适用房,那么你应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同时开发商给你开具正式的预售发票,你可以向原购人付部分房款,待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并办理预告登记后,你可以向原购房人付余下的房款,并要求开发商给你开具发票。
  • 依照的规定,以下情形下的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3)鉴定为危房的房屋;

    (4)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5)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

    (6)已经被列入公告范围的房屋;

    (7)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8)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

    (9)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

    (10)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

    (11)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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