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被打,报警,在未作出伤情鉴定时,派出所协调私了,后来伤情鉴定为轻伤,朋友可以再起诉要求追加刑事责任吗?

暴力伤害
2019-01-14 19:15: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裁定驳回起诉的几种情形?

      
    1、主体不适格,既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包括被告主体不适格。应当以当事人是否是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即本案诉讼标的)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在某些例外的情况下,非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的主体,也可以作为适格的当事人。原告必须是有诉讼权利能力且与案件存在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必须是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与原告发生民事权益争议的被请求的相对人。否则,只要有一方当事人不适格,人民法院就应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2、被告不明确。原告起诉时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即被诉称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者与原告发生民事争议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人。如果没有明确具体的被告,诉讼程序就无从进行,人民法院也无法对案件进行审理。
  • 对人身伤害案件的处理,立案标准是以伤害的程度作为依据,依次分为重伤害(致人死亡,残疾);轻伤;轻微伤。轻伤以上的案件,可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由法院判决;如果行为人(打人者)比较清楚,案件情况简单,也可以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应当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利害关系人包括:
      
    1.公民的配偶或者其他近亲属;
      
    2.被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债权人、债务人等。
      申请人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和根据,即该公民的精神健康状况,丧失行为能力或者部分丧失行为能力的原因及其表现,是否经医疗诊断以及医生对该公民病情的诊断情况等,都应当在申请书中具体写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