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船员,和公司签了八年的合同,为公司服务一年多,现在我想提前解约,公司要我支付25000元违约金,工资只有上船才有,休假在家一分钱也没有,还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关系解除协议,公司已经把我的社保停了,请问我能怎么维权?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1-15 04:39: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同劳动者之间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确实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受到法律保护。用人单位自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应当依法按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或者克扣员工工资。
    如果不按时支付,可能会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并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预告解除   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两种情形: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   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注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   注意:对于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情形,劳动者无须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 劳动者在工伤期间,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单位提供的。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需要看公司是否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如果有,即使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2、这是生活问题,不是法律问题,律师给不了专业意见;
    3、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但是效果往往不理想;
    4、不影响劳动者权益。证明书上写明协商一致反而会在将来的仲裁程序中对劳动者不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