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想问下买房子的事,我买了个房子,当时和房东在中介哪里把合同签了,但是当时房东房产证没有拿过来,所以我就没有交定金。合同上写了说房东把房产证拿过来我立马交定金,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2019-01-15 07:16: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通过中介买房,签订买卖合同写明违约责任:签二手房合同,应"先小人,后君子",有话提前说。大部分的中介都有统一的制式合同,需要注意的是补充条款,一般都会写明双方应尽的责任,但是没有写违约责任。
    买卖双方应就违约责任提前约定,需要注意的是,应该把中介方的违约责任也提前约定。
  • 按照婚姻法规定,在婚姻期间购置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登记在于一下名下还是双方名下。但是就对外效力来说,房屋产权证具有公示效力,即善意第三人信赖产权证登记所有人,与之有交易的,并且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则共有人无权要求撤销。
    婚后购买住房,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都属于婚后取得共有财产。
  • 因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导致房产证纠纷时,购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违约责任,具体包括:

    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时,起诉后,法院要求开发商办理房产证;
    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时,起诉后,法院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需要提醒的是:即使购房者自行办理了房产证,这并不能改变开发商违约的事实,因此购房者还是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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