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在无锡一家公司上班,因之前领取过失业金,我现在还想再次领取,已经旷工四天,公司让我去打辞职报告,说不然就扣退工单,我该怎么办?公司有什么法律依据扣我的退工单吗?(合同五月份刚刚续签,工资还有半个月没发)谢谢啊!急,在线等。

2019-01-15 07:19: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上海市单位招工、退工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全工时制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在7日内办妥如下退工登记备案手续:   
    1、用人单位须填写一式三联退工通知单。第一联单位留存,第二联在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的7日内,将此联和被退职工的人事档案,连同《劳动力登记表》机要邮寄或直接送达被退人员户口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的区、   县职业介绍所,第三联交被退职工本人。   
    2、退工通知单上的退工日期应为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实际日期,落款日期为办理退工手续日期。   
    3、用人单位做好退工记载的手续后,应将第三联退工通知单和《劳动手册》以及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个人缴费情况的证明一并交被退人员。被退人员可持上述材料,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等事宜。   
    4、用人单位做好退工记载的手续后,应将第二联退工通知单和个人档案连同《劳动力登记表》通过机要邮寄或直接送达被退人员户口所在地的职业介绍所,也可送交单位所在地的职业介绍所转递。
  • 自己主动离职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就第一项,就说明自离职是没有失业金的。其中,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收起
  • 劳动合同中规定员工辞职要扣一个月薪水是不合理的,劳动者按照正常的程序辞职的,用人单位是不能克扣劳动者工资的。
      如果员工辞职,不得要求赔偿。但是如果是特殊岗位,且该工作只能够由辞职人员来完成的除外。
      劳动法有如下规定: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若用人单位随意克扣员工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先行与其协商,由公司给出克扣工资的理由,如对公司给出的理由不满意或者公司不给理由的话,可以申请法律途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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