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起诉一般在起诉书中会注明开庭审理日期,未注明的一般为收到起诉书十日后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有的案件简单的认罪的,采用速裁程序,3个星期左右开庭,一个月内就判完。
看具体情况,嫌疑人是否认罪,
证据材料是否充分,涉案人数都会有所影响。逮捕后,侦查羁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如果在上述期限不侦查终结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或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或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或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