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于2007年4月份进入现在的单位,签有劳动合同。但由于种种原因,公司一直没未给缴纳社会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直到2010年1月份,本人因突发性气胸住院。因没有社会保险,住院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共56000多元。之后,再次和公司提及我的社会保险问题,于3月份才正式缴纳。我想就上述的医疗费用向公司提出赔偿,并补缴未缴纳的社会保险,我该走什么程序,上述医疗费用,公司应该按照什么比例赔偿给我?谢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1-15 08:24: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流程如下:  
    1、个人应填写补缴承诺书和申办单,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  
    2、存档机构应于每月25日前初审。通过后,对于补缴时在存档机构正常和非正常缴费的人员要分别填写补缴明细表和汇总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所属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批。  
    3、社保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在系统中录入缴费人员的补缴明细,并生成补缴汇总。与存档机构申报的补缴明细表和补缴汇总表数据核对一致后,转基金收缴财务岗做收款处理。基金收缴财务岗应于每月28日前生成银行扣款信息。审批未通过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  
    4、个人应于提交补缴申请的当月28日前将补缴费用足额存入个人扣款账户中。当月审批已通过的补缴于次月1―5日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银行扣款。次月18日前财务回款成功后,个人可查询账户情况。未成功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扣款失败的,个人应按照以上流程重新提出补缴申请。
  •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 个人养老保险怎么交之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范畴的个人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一种,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之一。这种养老保险,是为保障因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后的居民的基本生活,而建立起来的社会保险制度。
    这种社会保险每年的交纳额度为本人的月工资的8%。当然,这种养老金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交费基数和交费时间呈正相关,工资水平越高,基数越大;交费时间越长,领到的养老金越多。
    至于社会保险个人养老保险怎么交,其实很简单,只须办理人带齐身份证、户口薄到当地社会保险中心办理交费手续。  个人养老保险怎么交之商业保险:  我们看一看商业保险范畴的个人养老保险的受理范围。
    只要是年满16周岁,又自体健康具有劳动能力的居民,皆可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享受养老保险服务。其次,再来看一看办理人个养老保险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在办理前,办理人需准备由存档机关提供的相聚档证明、身份证以及复印件和《养老保险手册》。
    最后,我们看一看个人养老保险的交纳流程,也就是人们常问到的个人养老保险怎么交的问题。其实办理程序十分简单,投保人可以按月份、季度和年三种交费方式,交纳个人养老保险,也可以在投保时一次性付清。
    三种交纳方式的交纳的保险额度也不相同,按年交纳的一般比按月交纳的额度高。
  •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其实早在1998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第六部分已经明确规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规定退休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一是由社会医疗保险的性质决定的,社会医疗保险要体现互助共济,退休职工患病较多,是需要社会照顾的脆弱人群;  二是为了均衡企业负担,为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更有利于参与市场竞争;  三是考虑到退休人员工作期间已经为社会做出了贡献,退休后收人低,特别是现在已退休职工,没有足够的用于医疗支出的积累,医疗负担较重。
      因此,《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除规定退休职工个人不缴纳医疗保险费外,还规定了在单位缴费划人个人账户的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比例给予照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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