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前几天公司部门经理、也就是我的直接领导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跟我说、现在房地产不景气、你的合同也正好到期了、干完这个月你就另外找工作吧。公司还补你一个月的工资。我说我的合同好像不是到这个月、他说你去行政办公室看看。昨天我去行政办公室要看合同、说在财务办公室。我看了我的合同是2011.1.1到2012.5.31日。然后我回忆我签合同的时间大概是在公司组织体检前后、在两页纸上各签了个名字、连日期都没签、更不要说看内容。前天该经理还拿了份公司印制的《解聘、或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让我签字我没签。我说2010.7.13日来公司上班的、期间公司没有跟我签过任何合同、也没有给我买过什么保险。我也多次提出这个事和福利。就是不给办理。请问大律师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利?要不要走法律途径?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1-15 09:02: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实际入职后,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者入职当月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只要劳动者入职,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无论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劳动纠纷只能先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起诉。直接起诉法院不受理
    仲裁结果对诉讼没影响,两个完全没关系的系统
    没有劳动合同,所有人要提供能证明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工资卡、出勤卡之类
    没有劳动合同,在单位工作不超过一年的,可以要求从入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补偿。
    超过一年的视为无固定期合同,没有双倍工资补偿。
  • 关于劳务派遣没有任何保险处理。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中心或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也可到税务投诉。免费的,有些机构(劳动仲裁中心)还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上述公诉单位都有公开的投诉电话,也可网上投诉。
    这个单位的行为触犯了多项法律:两套账偷漏税违反税法;作假账违反会计法;不给高温补助违法劳动法;不按国家规定休息日加班应付加班费违反劳动法;不给员工交社保违反社保法。
    上述投诉都需要证据,如工资单、出勤表等。两套账和没有支付社会保险等不用证据,直接投诉就行了。
    现在,凡是投诉且能联系到投诉人,投诉人愿意协助调查的,国家有关单位都必须向投诉人反馈处理情况,如果不反馈,国家公务机关就违法了,也要受到批评或制裁。
  •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由此可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按照建立劳动关系确定的,而不是按照是否订立劳动合同。
    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无论是否订立劳动合同,都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上述的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用人单位没有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是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劳动者仍然可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缴纳。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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