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被人打伤后要6周才可以做鉴定嘛,已经出院了,才2周

暴力伤害
2019-01-15 10:39: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
    1.3轻伤一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20.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
    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
    24.0cm2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5.
    1.4轻伤二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8.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
    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
    10.0cm2以上。
    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
    50.0cm2以上。
    d)颅骨骨折。
    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对鉴定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 1、故意殴打他人,面临的处罚并非只有拘留,还可以是警告、罚款等,具体采用处罚由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受害人及其家属认为公安机关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2、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一百一十四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被人打伤后伤情鉴定为轻伤的,对方已经构成刑事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打人者拒不赔偿的,作为受害者,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受害可以要求的赔偿项目主要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