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变更程序如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一、公司股东变更应该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出资情况表》;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
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4、公司章程修正案;
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
6、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
自然人身份证明;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二、公司股东变更的情况如下:
1、增加公司股东;
2、减少公司股东;
3、涉及到公司人员职务变更的股东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