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律师,事情是这样的,我弟弟在警察局分局旁边的饭店吃饭被4人打成重伤害,对方先动手的,打完人跑了,报警后分局没反应,后又报的县公安局,当时也没有抓人,现在已经两个月了警局也没抓人,四人当中有一个是警察局局长司机的亲戚,他们都走动关系了,人就在家没有跑就是没抓,我们现在该怎么办?人抓不到可以起诉吗?他们4人最多判几年?

刑事辩护
2019-01-15 12:36: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犯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本罪主观上限于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才能构成本罪。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因此,可能会判刑3年以下。
    但是,若把公安人员打成重伤,则妨害公务罪会转化为故意伤害罪。建议先取保候审
  • 打架造成伤害,应当进行法医鉴定致人重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赔偿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立案后,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然后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如果可以不逮捕,应当申请取保候审。
  •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量刑的刑法条文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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