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召开破产债权人会议

2021-05-31 20:37: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权人会议由出席人员和列席人员组成。《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 你好,债权人第一次会议召开可以参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62条、63条,也就是说在债权申报以后的十五天以内举行。以后只要有债权总额在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或债权人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就应当召开。
    在这过程中,主持会议的组织要提前告知各个债权申报的人
  • 如果企业出现了破产原因,可以向法院提起破产,重整及和解的申请;在法院已经宣告受理破产申请但是未宣告破产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企业重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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