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在3月4号在中介公司看中一套总价52万85平米2居室的房子!并付了1万元意向金!3月8号又付了2万!加上之前的1万共计3万转化为定金并和中介签订了买卖居间合同!当时3月6号房东已经签了居间合同、我在交后面2万定金的时候才签的也就是3月8号!合同约定双方签订居间合同后的15日内买家要提供贷款资料并签订贷款!如果逾期或延迟视为违约!因为个人原因我是3月18号才把资料交给中介!(因为中介要求贷款要他们代办、说是办的快点!我自己贷房东不同意)然后3月22号中介打电话让我23号一起去银行办理贷款!后来我因为23号在出差!所以和中介说24号去办!所以最终办理贷款日期是3月24号!并在当天缴纳了二手房评估费2570元和贷款服务费4100元!在3月28号的时候中介打电话说房东要涨价到55万!要不就不卖了、然后说我们违约!我问中介怎么办、中介也没办法!并告诉我居间合同签的字是房东找朋友代签的!没有委托公证什么的!就是签字当天拿了房东的房产证土地证户口本身份证什么的!现在还在中介那压着呢!现在房东朋友想拿回那些证明中介没给!

请问在时间上我是否违约?能否要求房主继续旅行合同!中介有责任吗?

公证
2019-01-15 13:16: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二手房产评估费用: 在二手房交易价格评估中,适宜的方法主要是市场比较法和收益法两种。据评估公司的资深人士介绍,住宅类物业一般选用市场比较法,在实际评估中也可以用另外一种方法进行验证。从理论上讲,两种方法评估的结果应该是可以互相验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第四条,自接受估价委托至完成估价报告期间,房地产估价应按下列程序进行:l.明确估价基本项;
    2.拟定估价作业方案;
    3.搜集估价所需资料;
    4.实地查勘估价对象;
    5.选定估价方法计算;
    6.确定估价结果;
    7.撰写估价报告;
    8.估价资料归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规定,估价人员必须到估价对象现场,亲身感受估价对象的位置、周围环境、景观的优劣,查勘估价对象的外观、建筑结构、装修、设备等状况,并对事先收集的有关估价对象的坐落、四周、面积、产权等资料进行核实,同时搜集补充估价所需的其他资料,以及对估价对象及其周围环境或临路状况进行拍照等。 根据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目前杭州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
    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
    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
    0.12%;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
    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
    0.012%。 以上为二手房评估费用。
  • 您好,贷款买二手房,可贷评估价(这个评估价是银行认可的房地产评估公司出具的)的7成。二手房的贷款额是按评估价来计算的,评估价比成交价低,因此二手房的首付款要把成交价与评估价之间的差额计算进去。
    举例:一套市场价100万的房子,其评估价是90万,那么首次贷款的话,可贷90万的7成,即63万,剩余的钱都是首付款,即首付款是37万(首付比例区别于购买一手房的30%)。
    评估价越高,贷款金额越高,首付款越低,反之评估价越低,贷款金额越低,首付款越高。以上价格均来源于网络,仅限参考。
  • 《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从本条规定可以看出,合同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即对方享有选择权,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二者不能并用。
    现实中,有些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也约定定金,在一方违约时,对方要求违约金与定金条款并用。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定金条款,就可以达到弥补因违约受到损失的目的;违约金相当于一方由于对方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一般说来,守约方根据违约金条款,就可以补偿自己因对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当然,在定金条款对守约方有利时,守约方也可以适用定金条款,按照定金罚则弥补自己的损失。
  • 房屋出租中介法律责任主要有:
    一、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的责任
    房屋中介最重要的责任就是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签订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的赔偿
    如果中介故意隐瞒了真实信息或故意提供了虚假信息,比如明知出售方不是产权人本人,也不是合法的代理人,就介绍给买受人,从而造成买受人的损失的,中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未完成全部委托事项时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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