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能告诉我如何收养未婚但收养的孩子吗?

收养
2021-06-01 06:46: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收养的子女申报户口时,不需要交验《出生医学证明》,需要的证件、资料及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收养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资料,去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2、再凭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明,及上述资料,去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3、当事人可以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事先咨询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  第十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需要符合收养法的规定
  • 首先你要符合条件,有没有明确的对象?没有的话,可能需要到政府相关部门收养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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