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先生,你好。我2019.3月和上一家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下个月就职于现在的公司。在此期间,公司没有与工人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没有缴纳社会保险,所以我一直领取失业金。现在这家公司要开除我。你有权向现在的公司要求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6-01 09:21: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试用期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赔偿由以下情况决定:
    1、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在试用期,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最后赔偿金的数额就是一个月的工资;
    2、劳动者提出离职,企业不需支付补偿金。等等
  • 员工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能得到赔偿,如果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则没有赔偿;如果是公司单方面提出与员工解除合同,则员工可要求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