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前夫离婚了,离婚后他承认给我4万,但当时他没钱,给我打了个欠条,如果他不给我,我起诉他能赢吗

离婚
2019-01-15 14:07: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法院可以判决离婚,在哺乳期内,小孩归母亲抚养。至于你爸爸的医疗费,和你离婚不是一回事,只能另外起诉。一般简易程序立案后三个月内下判决书,普通程序立案后六个月内下判决书。
  •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中,被告无法联系,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发现前夫有隐瞒财产等上述情况后,有权要求再次分割,时效为两年,起算点为财产发现之次日起算,而非离婚之日起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