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994年10月10日年我申请了某项发明创造的专利并获得了国务院专利局的批准,此后每年我都按期缴纳年费。2014年10月11日,我收到专利权被终止的通知。朋友告诉我,可能是专利权到期了。请问:我的专利权是否到期?专利权的期限是多长?

专利
2018-07-22 05:5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第二十七条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 专利权人自专利授权的年度起,直到专利保护期限届满专利权终止,每年都要缴纳一定的费用,这就是年费。准确地缴纳年费,是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前提。  专利申请授权后,专利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缴纳专利登记费外,还应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以后每年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如果没有按规定时间缴纳或缴纳数额不足的,可以在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相应数额的滞纳金,否则将丧失专利权。  专利权人如果没有按规定的期限及时或足额缴纳年费,可以在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相应数额的滞纳金,缴纳滞纳金的具体计算方法为:  
    (1)超过规定期限1天至1个月(含1个整月),只需补缴年费,不用缴滞纳金;  
    (2)超过规定期限1个月至2个月(含2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5%;  
    (3)超过规定期限2个月至3个月(含3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0%;  
    (4)过规定期限3个月至4个月(含4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5%;  
    (5)过规定期限4个月至5个月(含5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0%;  
    (6)过规定期限5个月至6个月(含6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5%。
  • 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设计人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下列情形的发明创造,应属职务发明创造:  
    一、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二、具体的发明人、设计人在履行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属单位,专利申请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授予专利权,其专利权人为单位。但职务发明创造人因其创造发明、享有下列权利:  
    一、职务发明人和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  
    二、获得单位给予奖励的权利;  
    三、发明或者设计专利实施后,有获取合理的报酬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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