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房过户手续,房款也交清,但因房主之前把房子租出去,还有两月合同到期才能交房。请问因此不能按时交房算违约吗,可以要求赔偿不

2019-01-15 15:38: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二手房过户流程:

    收件前,申请人到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领取结果

    申请人备齐资料到收件窗口申请登记

    收件人员进行收件预审后立案受理,预约过户时间,涉及抵押(按揭),同时受理抵押登记,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

    办案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申请人按预约的过户时间,到过户窗口领取缴款单,缴纳有关税费

    申请人凭税费发票到过户窗口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申请人到发件窗口领取房地产证。
    属抵押(按揭)同时领取他项权证。
  • 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可以续租。《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合同期满后,如果租户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没提出异议,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双方依据原合同内容来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但是租赁期限改为不定期。
  • 二手房过户办理流程步骤:

    1、购房资格核验(住宅类);

    2、网签合同;

    3、地税部门核定契税;

    4、房屋发证大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二手房过户交易流程必须提交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受理窗口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网上签约的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5、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通过专有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原件;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自行划转交易解散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 转声明原件;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7、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屋登记表、房屋平面图将产权人名字遮盖复议买方人数+1份。

    8、其他资料:

    (1)、住宅类房屋买卖的,还需提供购房资格审核时申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户籍证明及其他材料原件;

    (2)、央产已购共有住房转移的,还应提交《在京中央单位已购公房变更通知单》原件;

    (3)、已购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出售,确需出售的,需提交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 人的证明原件;满五年出售的,需提交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开具的放弃回购权的证明;

    (4)、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证明;

    (5)、标准价、优惠价提交补交房价款证明或满65年工龄的证明原件;

    (6)、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产的);

    (7)、整宗划拨用地或者整栋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提供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

    (8)、商业配套设施转让的,还应提交按规划用途使用房屋的承诺原件
  • 二手房办理过户手续  
    1、未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应特别提示买受人,其二手房买卖未经房地产登记机构转移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为防止出让人一房多售等非法行为侵害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转移登记。  
    2、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文件: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房地产权属来源证明或者权利证书;  
    (三)房地产转移、转让、变更或者设定他项权的协议书、合同书或者批准文件;  
    (四)缴纳房地产税的证明。  上述合同一方当事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需公证:A、外国人;B、华侨,包括居住在境外,持有中国护照、无国内身份证明者;C、港澳台地区居民;D、在外国或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3登记的审核时限和权证的领取  应告知当事人:按规定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将转移事项记载于房地产登记册,并通知房地产权利人领取《房地产权证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领证时权利人(或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和已缴手续费、登记费、印花税收据及受理时的收件收据(原件),仔细核对《房地产权证》及《登记证明》。  4代办登记  代办二手房买卖转移登记手续,要取得并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当事人的委托书。如果房地产权利人为自然人,按有关规定委托书还需公证。要认真审核上述材料是否齐全、真实,并在买卖合同签署后15日内及时办理。对原件要妥善保管,办理完毕要及时归还当事人,以免丢失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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