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丈夫离婚后大的小孩归我。小的小孩归他管 现在两个小孩都是我在管,现在我想把抚养对象交换,因为小的小孩才五岁还太小我不放心他带 而大的孩子十七了可以自理 以前大的孩子也有给丈夫带可是丈夫没有管害得孩子饿出胃病最后还是我接过来带 而且现在丈夫在外面找了别的女人我不放心我的孩子交给其他女人带 并且新闻上也经常报道后母虐待孩子的新闻 请律师给我判断我能不能赢谢谢 并且给我下建议

离婚
2019-01-15 16:13: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同居期间生有孩子后而不对孩子进行抚养是违法的,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非婚生子女同样受法律的保护,同居双方都有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逃避此抚养义务,若不对孩子进行抚养则可能触犯刑法的遗弃罪,这就是不养费婚生子女可能会产生的法律后果。所以应依法应当履行抚养义务。
  • 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
    二、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女儿的成长为原则判断双方的条件优劣,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判给母亲的机会较大。同时,一方 有法定过错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判给对方抚养。

  • 1.我国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2.虐待罪不做成年和未成年之分,因为虐待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家庭之间的因为血缘和婚姻等行为形成的那种相互抚养的关系。
    3.你想要回抚养权,需要满足下面条件:
    1、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离婚后,满足上述情况的,可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4.前夫有虐待行为,可以进行制止、批评教育,由居委会或村委会进行调解,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监护人,母亲可以申请变更监护权。
  • 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虽然父母离婚了作为子女仍然有此义务,如果是夫妻离婚,夫或者妻不再有赡养对方父母的义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