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股权二人,控股股东是法定代表人,而控股股东想对股外出让,A不答签愿意也不愿用优先选择收够权,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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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份转让方式
(1)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进行上述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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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权以及股份转让可以通过公司章程和出资协议约定加以控制;公司资不抵债可以申请启动破产清算;收回其他股份可以通过出资协议约定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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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章程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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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