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认购合同要注意是: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房屋的基本情况,价款与付款方式,交定金的时间、定金金额,违约后对定金的处理办法,
违约责任等,并且要注意合同内容是否有遗漏,条款是否平等。
根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
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