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如果身份证借给人家贷款分期来买车,他不给钱我还,现在已经逾期4个月了,律师一直打电话给我,如果我不一次性把钱还完的话,后果会怎么样?

2019-01-15 18:15: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贷款签订合同时,会对贷款逾期作出规定,一般都会产生罚息。虽然金融机构不同,但罚息的金额和产生的利息也不尽相同。比如花旗银行,会在原利率的基础上加收50%的利息。这就意味着,你估计贷了1万块钱,但你要超过3个月不还,你最后可能要还10几万的利息和滞纳金。
    2.信用污点
    逾期产生后第二天,你的名字就会同时出现在各大银行内部系统。逾期后,信用报告不可避免的会留下不良记录。一旦留下即可能会被保留3年~7年的纪录,将来若要向其它银行借款,可能就会因信用不良而无法容易申请了。
    逾期情节严重的,今后办房贷、车贷也会受到影响。
    3.无法享受贷款优惠利率,甚至已申请不到贷款
    贷款利率一般会有不同程度的浮动,优质客户通常可以拿到最低贷款利率,而有过贷款逾期记录的用户,可能申请不到贷款,即便拿下贷款申请,也很难享受利率折扣。
    4.打为老赖
    故意拖延、拒不履行债务的人会被打为“老赖”,以至于无法乘坐飞机、高铁、住宿等。可以说,生活将寸步难行。
    5.吃官司
    如若超过3个月仍未缴款,情况将更严重!借款方将按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贷款人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质押的财产等。
    判决下来后,法院会依法强制执行,存款,抵质押物等财产将被化扣、拍卖用以以清偿金融机构的贷款损失。当然金融机构的损失可不仅是贷款本金和贷款利息,还有逾期利息、罚息、由此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以及处置抵押(质押)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 举证逾期有什么法律后果:  
    (一)当事人应当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或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二)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和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均应提交书面申请,并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四)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并在提出申请之日起七日预交鉴定费用。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五)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六)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本院许可。证入到庭作证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在申请后七日内预交,到期不预交的,则对其申请不予准许。  
    (七)新的证据的提供期限为:  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化;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申请再审时提出。  
    (八)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
  • 身份证借给别人,别人使用形成的法律后果你需承担责任。由此给其他个人、组织、单位造成的后果由你承担。所以一般不要借身份证给他人。
  • 自己身份证被他人用作贷款后,个人需要承担的后果有:  
    1、别人到期还贷,没有出现纠纷  通常在自己不之情的情况下,它人用自己的身份证去贷款,而到了贷款到期,银行会找上门来,要求个人偿还贷款金额;  
    2、发生债务纠纷,吃官司  若是个人发现自己并没有贷款,而是被贷款的时候,就会出现债务纠纷,这个时候,会跟银行之间打官司;  
    3、你替别人还债,然后追偿  通常,由于缺乏有力的证据,即使打官司,往往也没有胜算,最后往往官司败诉,身份证主人会替它人还债,若是未及时归还,银行还会追偿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