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公司股东名称7年前变更了,现去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工商说必须接受处罚,说是好几万,不知是否有根据!

2019-01-15 18:54: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商局只登记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其他股东不予登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修订)》第二十一条: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2、上市公司以、新三板挂牌公司及区域性股权中心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亦均只登记发起人姓名,其他出资信息由企业自行公示。
  • 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登记机关依法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照企业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公布的要求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
    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是指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时限、记载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文书格式符合规范。
  • 公司法人变更流程: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
    4、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 变更公司名称及营业范围所需的资料: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 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5.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意事项: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公司变更名称,应当向其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其公司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其公司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登记权的公司登记机关申报。   
    2、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3、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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