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我们已经分居三年多了。我们可以一次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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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离婚,一方所继承的遗嘱若有明确约定只归继承者所有,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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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四年如果符合离婚的条件,是可以离婚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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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都同意,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否则只有通过诉讼,像你说的已分居两年,是法定的离婚事由,可以起诉一次就能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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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