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8年4月1日一个朋友向我借款1万元,注明2008年5月1日还款,但推托至今未还,我现在想起诉,但不知道如何计算银行贷款同期利率,另外如果我想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法院是否会支持?

借条内容:

???????????????借条

今借现金壹万元(10000元),于2008年5月1日还

?????????????????????????????????????XXX

??????????????????????????????2008年4月1日

2019-01-16 01:1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司法实践中,对利息的计算要注意以下几点:
    1、无息推定
    无息推定就是对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推定确认借款人不必向贷款人支付借款利息。
    合同法施行以前,基于保护贷款人的利益,都是按照银行同期利率计算利息。
    但是合同法对此作了根本性改变,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对利息没有做未约定的,不计算利息。
    2、合理利率
    所谓合理利率,主要是依据合同法第211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利率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按照这些要求,在司法实践中适用其第211条规定确认当事人之间关于借款利率的约定时,因当前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尚没有关于限制民间借贷利率的具体确定,仍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予以认定和处理。
    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对超出的部分不予保护。
  • 对于债务,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利息,但是利息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才会受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民间借货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 1, 一般金融业银行业所说的利率,不管是什么情况,基本上都是年化利率,也就是一年期的利率,按年为单位算。
    2,央行公布的利率都是年利率,用%表示。
    3,年利率与月利率的换算:年利率/12=月利率(用‰表示),月利率*12=年利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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