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因征信问题在未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将房产写入朋友名下,且也没有书写任何协议证明,现协议离婚,男方同意房产归我,但是过户程序麻烦,现在商议,按房产总价以及装修费以现金方式给予到女方,房子归男方所有。离婚协议书上按照这样的形式写划分财产有法律效力吗,我怕男方后续反悔不予支付,如果做公证,没办法提供资料证明的情况下,可不可以做公证。或者有没有其他办法。其余已经协商好,可以协议离婚。

离婚
2019-01-16 01:59: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法律规定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离婚协议书并非必须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在认定离婚协议书效力时可以按照以下几点确定:第一,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第二,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不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第三,离婚协议书中不侵害国家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第四,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
  • 夫妻已协议离婚后,一方对协议时的财产分割反悔了,请问还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新分割财产吗?
    一、一般是不可以的,因为双方签订协议,离婚后就应该按照协议的约定来履行,若是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若是协议中约定有对方应该履行的义务,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是没有完全履行,你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分割财产,理由是对方为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约定义务。
  • 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诉讼离婚的,法院对夫妻财产分割进行判决的,在判决书生效时,离婚财产分割生效,因此,诉讼离婚也不需要离婚财产公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