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女儿八个月,我想争取抚养权。
婚前老公从我这借走五万元现金,打了借条,这些钱我想要回来。
我老公给我38000彩礼钱,现在要求我退还彩礼钱。我们吃住在我娘家,我想让他出一半生活费和房租。他买的房子,跟我结婚前一个月房产证,房贷用他的工资还的,为了装修,找民间借贷贷款装修,现在也是每月还款,都是他的工资还,我不知道具体还了多少,婚后工资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些还贷支出我有没有权利要求他支付一半钱给我。
孩子日常开销都是我拿钱,我想让他出一半。孩子的抚养费应该要多少?
我妈放弃工作给我们看孩子,当初老公口头说要给工资,这部分钱是否可要回来。
请问我上述要求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