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法院以强奸终止起诉到法院,法院意思他自己认罪,然后态度好,检察院建议刑期一年一下,家属申请的半年或者缓刑,请问会被采纳吗?

刑事辩护
2019-01-16 06:18: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申请缓刑要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犯罪分子被判处的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只要被判处的刑罚不是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刑期超过3年,就不符合适用缓刑的对象条件,不能适用缓刑。这是缓刑的对象条件。  第二要看犯罪分子有无真实的悔罪表现,是否真诚悔过自新,只有真诚悔改自新,确有悔罪表现的才可以适用缓刑。被告人是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的,丧失社会危害能力的聋哑人、盲人等残疾人,犯罪中止的,在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的,主动交待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主动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经查证属实,或者提供主要线索得以侦破其它重大案件的,或者被抓捕归案后能坦白交待犯罪事实,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有充分认识,真诚表示悔过自新,真诚表示今后不再危害社会等行为都应当视为确有悔改表现,符合适用缓刑的主观条件。  第三是根据被告人犯罪情节,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这也是实践中最难把握最容易出现问题的要素,对于适用缓刑后是否还能再危害社会应进行全面综合分析审查判断,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犯罪分子的犯罪动机是否鄙劣、犯罪手段是否残忍奸诈、是否是偶犯、初犯或者连续犯等犯罪要素分析判断他们犯罪的主观恶性的深浅程度,以及是否容易改造,根据在共同犯罪中是否居于主犯、从犯或者胁从犯地位、犯罪后对危害后果的认识等分析判断犯罪的社会危害。只有全面综合分析确实认为适用缓刑不至于再危害社会的方可宣告缓刑。对此可以称之为适用缓刑的社会条件。  第
    四、犯罪分子必须不是累犯。《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受过刑事处罚,仍不思悔改,在释放或者赦免后较短的时间内又犯新罪,足以表明这种犯罪分子恶习难改,甚至是屡教不改,具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放在社会上难以防止其再次危害社会。这也是适用缓刑的对象条件。
  • 从法律上讲,对方的行为也构成强奸罪(未遂),依法应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就你的证言,确实对法院在量刑时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若对方认识态度好,并且有积极的悔罪表现,且取得了你的谅解,是有可能被处以缓刑的。但有句老话,任何人对自已的违法行为都要付出代价的。
    你完全可以以精神和名誉受到严重损害为由,要求对方给予你一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多少可控制在五万元左右要求对方赔偿。以五万元换得缓刑,对犯罪嫌疑人而言,是值得的了。

  • 一、交通肇事起诉材料:
    1、民事起诉状;
    2、原告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相关的医疗费用票据;
    二、诉讼费一般按照你要求对方支付数额的
    2.5%计算,如果负担不起可申请缓交;
    三、一般诉讼程序六个月,但你的可能时间长,因为你需要做伤残等级鉴定,如果被告找不到还要公告60日。
    另外,即便是盗抢车辆,如果上有交强险那可以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这样还能获得一些赔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强奸罪是刑法分则第四章规定的犯罪,不属于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也非民间纠纷引起,不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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