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新郑搞中心城区,我村被纳入旧村改造行列,可是补偿标准太低,不论粉刷不粉刷都按320/m2,安置办法我们没有看到,只看到有安置宣传页,大概意思是安置按宅基地和人口结合着来,宅基地补100M2,人口如果全要住房就是每人再加55m2住房,如果要门面房,就是每人35m2住房,5m2门面房。过度费是每人每年110元。

?????标准是不是太低了,当时很多户没签,开发商就找黑社会砸人家的房,打人家的人,在威胁下,村里的人除了两户其它都签了。

????现在我们村上的土地已经卖了超过90%,属于失地农民,我们这个是不是应该按照城中村的拆迁补偿标准来。说是18个月让住安置房,现在连地基还没打,净骗人。标准是不是太低了,我们该怎么办?

2019-01-16 09:14: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后分户拆迁补偿:第一,既然双方已经分户,那么就属于同一地址上的两个户口。如果该地的拆迁政策是按照户口进行补偿,那么每一一户都应该得到补偿。因为户籍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第二,如果该地的拆迁政策是按照房产,以及土地面积进行补偿的。那么,这与双方是否分户没有关系,拆迁补偿款应该补偿给房产,土地的所有人。
  • 门面房拆迁纠纷如何维权

    一、业主和承租人在拆迁前的思想准备

    许多被拆迁业主、承租人在面临拆迁的时候,往往抱有一种“等”、“耗”、“拖”的态度。他们认为,只要我能拖得住撑得久,动迁组终会因为拆迁进度的压力而接受被拆迁人提出的补偿条件。
    事实上,这是一种非常错误的想法。

    1、法律上规定了“久拖不搬”的强制手段。《行政强制法》和《条例》确立了行政强拆和司法强拆的两种救济手段,面临被拆迁人、承租人“久拖不搬”的情况,拆迁人有权依照法律程度申请强制拆迁,被拆迁人、拆迁关系人意图想通过“拖”的方式而阻止拆迁人的拆迁,这是不现实的想法;

    2、在以前的拆迁案例中确实存在因时间拖得过久,拆迁人给予被拆迁人较高补偿的情况,但我们不能把给予较高补偿的原因简单归于“等”、“耗”、“拖”。
    拆迁是一种依法而为之的法律行为,哪些项目应当补偿、哪些情形应当照顾、基于何种标准补偿,都是经由法律、法规、地方政策性文件所规范的,所有的拆迁补偿都是纳入到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中的,而不是拆迁人自主决定的事情。

    3、抱有“等”、“耗”、“拖”想法的被拆迁人往往把全部精力集中于补偿款的安置上,而忽视了补偿款分割的法律风险化解。
  • 关于开发商拆迁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 您好:农村的房子拆迁有三种补偿方式,
    1.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
    2.纯货币补偿,就是房屋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
    3.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按面积最低1:1;我只能提供上述法律规定的标准,没有办法给您确定具体的数额,具体多少钱一平米,需要根据当地的物价、地价来评估和计算,一般最低是重建成本价。更多的细节,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人士,维护您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