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何东东??1990年11月14日?河南光山县何乡人?于2011年09月22日因涉嫌诈骗罪被海淀分局刑事拘留?现被关押在海淀区看守所?。

案情如下;

???购买车牌的事主;杨志??????????联系车牌人;何东东??????????????车牌联系人;朱军红?又名朱金贵?????????车牌主人;戴运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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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1年7月16日?车主杨志联系何东东?因本人嗜好?想要带8的车牌号??后何冬冬联系朱军红?双方彼此达成协议合作??签成合同以27万元?购买车主戴运兰的京PH8888车牌??后在付28万于事主杨志过户??因为何东东本人将事主支付的27万元购买车牌款项中的20.5都给了车牌联系人?另外又支付给了李勇4万元??李勇是另一个的车牌联系人?剩下只有两万五千元由何东东留下?并且该两万五千元还是由何东东同朱军红讲价后谈下来的差额部分?否则,何东东不可能留下一分钱?且何东东为杨志购买的车牌手续齐全(包括车辆完税证明?行驶证,缴纳保险的文件等等资料)手续时完全真实合法,没有半点虚假手续?车牌也是真实存在?,车牌主人名叫戴运兰,也是真实存在人?并非是编造出来的?,事主如需过户?需要在支付28万元的过户费?,之所以迟迟没有过户?是由于朱军红以及他联系的车牌主人戴运兰和事主杨志三方均不配合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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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1年09月21日晚9点半左右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和事主杨志见面?送车手续?因事主杨志向何东东要回27万元?最终没有谈合事主杨志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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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何东东告诉律师??在海淀分局大钟寺派出所被一名叫吴申的警员?殴打?并其骗说?(吴申说;只要按我说的做?我保证一个星期你就可以放出来,)在被殴打后迷糊中?何东东承认诈骗?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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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案情在检察院阶段?于2012年3月8日以证据不足?被退回补充侦查?,?于2012年4月13日第二次以证据不足?被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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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东东于事主杨志之间签有合同??何东东于联系车牌人朱军红之间签有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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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海淀区看守所的预审?拒绝签字?承认诈骗

限于海淀区法院?两月未有宣判结果

2019-01-16 09:17: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公诉机关补偿侦查的期限是有严格的法律依据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 交通事故一般不会被刑事拘留,要看是什么情况的。除了酒驾和其他违法情况外,一般不用拘留的,而是涉及到民事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被看守所拘留,如果属于行政拘留,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 监视居住转到看守所刑拘,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措施变更。可能是犯罪嫌疑人违反了相关规定,也可能是办案机关认为应当拘留,具体原因还要根据案情。
      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