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住房公积金在上海支付,回老家黄山区可以买房吗?

2021-06-03 22:18:2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用住房公积金买房要注意什么?

    1、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很多人都认为公积金是可以用来当做购房首付的,其实并不是这样的。一般来说,公积金都是先使用后提取的,也就是说,若要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就要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提取公积金余额才可以。

    2、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有一部分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数额比较大,可能账户里有50万元,但是他的购房总额是30万元,他以为自己可以将公积金余额全部提出,支付完了房款还能剩余20万,但实际并非如此。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就算你的公积金账户里有50万,但只要你所购房屋的总结不足50万,一样不可以全额提取。 
    3、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如果你申请过公积金贷款,那么公积金核心的系统上就会有相应的记录,只要你的贷款还没有还清,你或者是你的配偶都无法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但是,如果你已经结清了之前的贷款,那你就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并且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 住房公积金开户需要提交的材料
    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时,单位经办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领取相关表格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设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提供:
    1、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加盖公章和财务章);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表,(加盖财务章)
    3.在职职工工资发放名册,(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财务章)
    4.法人身份证(行政事业单位带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
    5.营业执照(行政事业单位带机构成立文件)和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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