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家有限公司(现注册资本50W),自2001年成立至今,期间股东换过好几个,期间也增资减资过。想请问如果这家公司现在有债务纠纷(欠别人货款)。工商要调查是否抽逃注册资金的话,只查刚开业时的那笔注册资金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19-01-16 09:52: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 公司增资基本流程:
      
    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2、修改或补充增资章程
      
    3、投入增资资金(或聘请评估公司进行实物/无形资产评估)
      
    4、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记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 注册资本越多,验资和相关审计费用越高,所以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尽量少一点。
    而且现在审计比较严格,往往需要实到资金,所以如果你没有那么多资金,但是注册资金写高了,可能公司注册不下来。
    如果预期需要资金量比较大,且日后可能增资,建议注册资本一次到位,增资比较麻烦,且增资可能还要交很多税。些业务的营业范围和注册资金多少有关系,达不到必要的注册资金门槛,营业执照就不能写这个营业范围,你签合同和开发票就很麻烦,有些正规的大客户和你签合同的时候要看你营业执照,没有这个营业范围的话,就不能和你签合同了。
    所以先了解清楚,你的业务需要的注册资金门槛是多少。
  •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须注意以下事项:  缴纳时间  
    1、注册资金,可以一次或分次缴足到位,但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20%,其余部份在公司成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缴纳形式  
    2、注册资本,可以用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出资,但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30%,其余70%可以是无形资产或者实物资产(知识产权允许出资的有:商标权、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计算机著作权和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价值通过权威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价值评估报告来认定其价值)。  最低限额  
    3、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内外资一样):  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1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缴足到位;  ②两名股东及以上有限责任公司,3万元人民币;  ③股份有限公司,500万元人民币;  ④上市公司最低3000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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