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三者险是指被保险人或者第三者允许的合法司机,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财产损失的,依法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责任,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
第三者责任保险是非强制交通保险,可作为强制交通保险的补充。
一般情况下,车辆发生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商业险补充赔偿。以上赔偿均不足的,按照各自对交通事故发生的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属于机动车全责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如果是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