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确认工伤10级,请问下,我的工伤赔偿金额应该在多少钱呢?

工伤索赔
2019-01-16 13:15: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劳动者工伤的赔偿,根据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而有所不同。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下项目:
      
    (1)工伤医疗费;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生活护理费;
    (6)丧葬补助金;
    (7)供养亲属抚恤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
    (1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2)劳动能力鉴定费;
  • 工伤赔偿项目含:医疗费、住院期间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等,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享有。 构成伤残等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至六级,保留劳动关系的,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五至十级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5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可见,工伤构成五级伤残,如果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 相关赔偿需要终止劳动合同时进行计算年龄情况。 具体赔偿,需要结合年龄,工资,工伤等级进行计算。 主要赔偿项目有: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到10级分别对应是27,25,23,21,18,16,13,11,9,7个月本人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五级的,每满一年发给
    1.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六级的,每满一年发给
    1.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七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八级的,每满一年发给
    0.8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九级的,每满一年发给
    0.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十级的,每满一年发给
    0.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