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紧急求助,请大家帮忙!三个月前出了一起交通事故,判我方全则,孩子受伤住院,当时情况紧急,于是我方掏钱到医院交了押金,没有走交警,之后报的警,只是孩子父母给写了张押金收到条,现在孩子康复出院,孩子父母把发票拿走,使得我方无法给保险公司了(我方的车上了全险),那我现在该怎么办?好像孩子的父母也想拿去保险理赔(孩子学校给上过保险),如果孩子的父母理赔了保险,之后提供给我发票的复印件,交警会怎么判?那我现在该怎么办?觉得对方家长太过分了,我出了所有钱,他们却要去骗保险,去让我无法理赔。谢谢各位的帮助!刚才写得有些乱,再来说明一下!实际上这件事是我方拿钱给孩子治疗,现在发票在孩子父母手中,孩子父母到底有没有权利拿发票去理赔呢?如果它方理赔,而使得我方无法理赔,该怎么办呢?我方是否可以起诉它方? 紧急求助,请大家帮忙!<p>三个月前出了一起交通事故,判我方全则,孩子受伤住院,当时情况紧急,于是我方掏钱到医院交了押金,没有走交警,之后报的警,只是孩子父母给写了张押金收到条,现在孩子康复出院,孩子父母把发票拿走,使得我方无法给保险公司了(我方的车上了全险),那我现在该怎么办?<p><p>好像孩子的父母也想拿去保险理赔(孩子学校给上过保险),如果孩子的父母理赔了保险,之后提供给我发票的复印件,交警会怎么判?那我现在该怎么办?觉得对方家长太过分了,我出了所有钱,他们却要去骗保险,去让我无法理赔。<p><p>谢谢各位的帮助!刚才写得有些乱,再来说明一下!实际上这件事是我方拿钱给孩子治疗,现在发票在孩子父母手中,孩子父母到底有没有权利拿发票去理赔呢?如果它方理赔,而使得我方无法理赔,该怎么办呢?我方是否可以起诉它方?

2018-07-22 09:04: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根据交警事故认定书划分的责任向保险公司索赔。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3)双方写明事故经过;
    (4)事故双方带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公司定损单及其复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处理;
    (5)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核实后,由事故责任方赔偿损失。
  • 交通事故:
    1、建议将肇事车辆的车主、司机和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
    2、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
    3、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4、赔偿比例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5、对方是机动车的,只要你方不是全责,保险公司就会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认定的比例来承担;
    6、具体的赔偿标准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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