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6年房屋征收条例

2021-06-05 11:06: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卫生和资源保护等公共事业的需要;等等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体、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等等
  •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内容有:
    1、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2、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3、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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