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以父亲的名字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的我父亲的名字,我想改成我的名字.好改吗,需要什么手续.

2019-01-16 15:24: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新房房产证的办理收费情况:  
    1、契税:购买一套房,若面积低于90平米,契税按房款的1%征收,超过90平米按房款的
    1.5%征收,购买二套房契税按房款3%征收。  
    2、住宅登记费每套80元,非住宅登记费每套550元;公共资金是用于小区管理、小区物业建设的费用,框架结构按照每平米
    16.8元缴纳,砖混结构按照每平米
    15.6元缴纳。  
    3、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其它房产建筑面积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为300元,1000~2000㎡的为500元,2000~5000㎡的为800元,5000㎡以上的为1000元;如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二手房房产证办理收费情况:  
    1、办理二手房房产证买卖双方需缴纳的费用有交易费、登记费,买方还需缴纳契税,卖方需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交易费每平米6元钱,登记费每套80元;购买一套房,若面积低于90平米,契税按房款的1%征收,超过90平米按房款的1。5%征收,购买二套房契税按房款3%征收;营业税及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视房屋面积和房产证办出时间是否超过5年而定。
  • 可以更改。

    一、由于公安部门原因导致社保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

    1、公安部门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注意:变更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内要注明原姓名、身份证号与现姓名、身份证号之间的关系,如只更改姓名且在户口本内有注明是曾用名的可不用提供此件)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4、个人申请(签名并盖指模)。

    二、参保人本人改名导致社保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

    1、公安部门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证明内要注明原姓名与现姓名之间的关系,如在户口本内有注明是曾用名,的可不用提供此件)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4、个人申请(签名并盖指模)。
  • 房产证办理的手续:  
    (1)登记收件。产权登记的第一程序就是登记收件。登记收件表示主管机关接受产权人主张权利的申请。因此,产权人必须填写申请书,并交验有关证明、证件;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收件。即接受申请书,收存需要进一步审查的有关证明、证件。  
    (2)勘丈绘图。它是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逐户、逐处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地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丘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平面图,为产权全面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  
    (3)产权审查。对申请登记的房屋,经过认真细致的实地勘察和丈量制图,掌握了房屋全部实况资料以后,即可转入产权审查。  产权审查是以产权档案的历史资料和实地调查勘察的现实资料为基础,以国家现行的政策、法律和有关的行政法规为依据,对照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墙界表、产权证件、证明,逐户、逐栋认真审查其申请登记的房屋产权来源是否清楚,产权转移和房屋变动是否合法等整个复杂细致的工作过程。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产权审查是全面的、更为细致的产权审查,是经过了登记收件勘丈绘图后的产权审查。  
    (4)绘制权证。对申请人申请的房地产,经过审查确认可以颁发产权证后,应及时转入制权证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绘制应颁发的产权证件。  
    (5)收费发证。它是产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最后程序,要求把应收的登记费收缴入库,把应发出的权证发放到所有权人手中。发放产权证前,必须全面检查应发放的权证有无差错,是否已交纳契税。
  • 根据合同法83条、84条的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在两种情况下可以行使撤销权。
    其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须债务人有财产处分行为。撤销权行使的目的是撤销债务人实施的有害债权的财产处分行为,如无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撤销权就失去了对象。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包括债务人减少财产或增加财产负担行为。前者如将财产赠与他人或以不合理的低价出售,放弃对他人的债权;后者如为他人提供财产担保等。
    2、须债务人之处分财产行为危害到债权实现。债务人虽处分其财产,但仍有清偿能力的,债权人不得主张此权利。
    3、在时间上,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须发生与债权成立之后。
    其二,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侵害债权的,债权人能证明受让人知情时,享有撤销权,否则不得主张撤销权。
    若债务人故意将其名下的房产转移到他人名下,则债权人可代位行使撤销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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