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婆失踪10多天了??一点消息都没有???去报案??为什么警察不立案呢??我老婆?应该是被人骗走了

2019-01-16 17:29: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可以,在人口失踪满48小时就可以到当地派说明情况,民警会帮助寻找走失人员。
    一、人口失踪没有什么立什么案一说;  
    二、有证据证明人口失踪可能是由于某种犯罪行为引起,如绑架、婴儿被盗,非法拘禁等,那就涉嫌什么就按什么犯罪做刑事案件处理。民法意义上的“失踪”,只能自己家人出钱出人四处去找,公安不会理睬。如果是跟失踪人在法律上有利害关系那就要去法院。但请求人必须是利害关系人。  第一百六十六条【宣告失踪】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参见民诉见第
    194、195条)
  •   并非所有的人口失踪案都得要在失踪满24小时以上,公安机关才会以人员失踪受理报案的。  如果是儿童、老人走失的,可随时报警,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若是成年人失踪即便公安机关不会当即立案侦查,但也登记失踪人口的相关信息,以便通过110平台更快处理。

  • 1、警察应当受理,诈骗500元,属于治安案件,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2、如果诈骗的人数众多,则涉嫌诈骗罪
    3、法律依据:1)《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2)《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人失踪了可以随时报警,是否立案则需要看是否符合失踪立案的选特征与立案条件。
      公安机关对失踪案立案须具有6个方面的显著特征:失踪现场有明显被侵害痕迹的;人与机动车同时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失踪人员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未满14周岁失踪,超过48小时的;失踪原因不明、超过3个月未归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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