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

????李四借给张三五万元整。我给同事张三担保五万元。日期是从4月20到5月20一个月。时间到后,李四没有向张三要钱。继续和张三发生经济往来。经济往来时,他们没有一个人通知我。我以为他们之间钱早已结清,现在发现款要不回来了。李四要起诉张三和我。请问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谢谢!

2019-01-16 20:54: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以其相互之间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对抗债权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
    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 1.一般来说是要求亲属做担保人的如果你家里的钱够的话就让你父母做担保人如果家里钱不够的话可以拿房子车之类的无形财产做抵押或者向别人借钱总之你的担保人最好是你的亲属但我做过的客户中也有让外人当担保人的如果你打算让你父亲在美国的朋友做你的担保人首先他需要有钱本科四年是很多钱的其次他的信用要好再次需要你们去律师事务所办担保证明手续
    2.去美国留学,担保人问题:
    (1)经济担保人在向有关部门提交经济担保书及银行存款证明后,不必冻结其银行存款。但是,有关部门在审查经济担保人的经济担保能力时,则要求该银行存款在银行中有一定存期,通常3个月至半年不等;此外,负责审批人境签证的外国使、领馆或机构,届时也会偶尔向银行查核该经济担保人在银行的存款,以防弄虚作假或其他一些不负责任的行为发生。
    (2)经济柜保人的家产,如房屋和企业是担保人经济实力的具体体现,但是,有关部门只是把此作为审查经济担保人资格的参考,而不能作为主要依据。因为家产转变成现金还有一个较复杂的过程,而且家产如房屋和企业等可以由个人通过贷款机构和银行申请贷款或通过分期付款的方法来维持,这种家产是属于经济担保人的,但又不完全属于担保人的,因此经济担保人直接以自己的家产向出国留学人员提供经济担保是不容易行得通的。美国留学保证金金额至少要20万。
    1、美国留学保证金里面包括美国大学一年所需要的学费以及生活费用。去美国留学保证金的存款日期不能少于28天。如果少于28天就不会申请通过的。所以大家要看好所存的存款是否大于28天。
    2、美国留学保证金金额至少要20万。因为美国留学一年所需要的学费加上生活费不会低于20万的。如果不足20万,照样也不会通过申请的。而且值得关注的是美国留学保证金必须要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这笔存款是本人的。该笔存款不可以是别人所有的。必须是自己的才可以。
  • 担保人承担了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可以向法院起诉债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之规定,当事人对保证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综上,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务人和保证人对债权人履行债务并无顺序和主次之分的限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