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请问一下我父亲现己病亡房产证和户主是我父亲的而上面还继母的名字以后继母死亡后户主的子女该怎么办

2019-01-17 06:32: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子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继承人拥有房子的完全处置权,如果没有能力继续还贷,可以1)将房子卖掉,然后还清贷款;2)断供,由银行对房子进行处置,如果银行选择拍卖,拍卖款优先用于还贷,如果还贷后有剩余,将交给继承者,如果拍卖款不足以偿还贷款,其差额部分仍需要继承者承担;
    户主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由继承人全额取出。

  • 一、户主死亡是要办理注销户口的,否则没有办法办理尸体火化手续。

    二、房产证是户主,不会因户主的户口被注销而失去法律效力,是逝者的合法遗产,可以由遗嘱中指定的合法继承人或者由法定继承人合法继承。

    三、房产证上面登记的产权人,与户口本上面的户主没有任何的必然关联。

    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不一定就是户口本上的户主。

    四、户口本与产权证登记的内容和设定的权利是不一样的。

    1、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2、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办理住房过户需要需要房产登记人和共有人一起和买家到场签字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房产登记人和共有人无法到场,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指定中介为代理人代替签字办理住房过户手续。
      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
  • 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步骤:
    一、无贷房产证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

    1. 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2. 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3. 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110元费用:80元手续费,25元籍图费,5元贴花费。顺利的话,大概20天可以拿到房产证。
    二、有贷款房产证加名字

    1. 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

    2. 办理所需要的费用:除了前面说的110元手续费外,如果贷款是公积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

    3. 其他的步骤和前面无贷款的流程一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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