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跟我老公感情不好,要离婚,有一女儿,还在母乳,我没嫁给他之前欠了3万元,现在在家带孩子,一直没还上,现在他以我欠债为由,说女儿不给我抚养,我能不能要到女儿抚养权?

离婚
2019-01-17 07:02: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一般抚养权判归女方的情况有以下情形 A、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B、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女方生活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其他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男方有赌博、汹酒等不良嗜好,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男方与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女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6)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7)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4,抚养孩子是夫妻双方的法定义务,孩子如果判归一方抚养,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的,若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给付抚养费,法院判决后,抚养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
  •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2、孩子不足两周岁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 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并且双方对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也达成了一致,那就不麻烦,就到民政局就能办理,这叫协议离婚。如果双方对是否同意离婚及或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问题达不成一致,你想离婚,就只能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离婚,这叫诉讼离婚
    你若选择诉讼离婚,你就要举证证明感情破裂,你所述的情况严格来说还构不成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所以第一次审理法院一般不会判离婚。但你可以等6个月后再次提起诉讼,当你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